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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八妇女节漫谈——上帝会重男轻女吗?

最近的一个女孩子打电话来和我哭诉说:“家庭里的爸爸妈妈包括爷爷奶奶,有意无意地重男轻女”,这种无意识可能大人觉得正常,没什么,但在小女孩的心里觉得爸爸妈妈就是更偏爱弟弟。比如总是让自己负责弟弟他们所有闯下的祸,自己想去学画画,大人不然,弟弟他们想去学什么就可以,还说女孩子以后都是别人家的,不用花太多钱去学东西,有书读就可以了。她还继续说到,爸妈每天最认真的事情就是在孩子玩的时候骂她没学习,在她学习的时候骂她没用。小时候不敢反抗只会哭和生气,默默忍受,现在长大了觉得大人还是这样,自己非常苦恼无助。最后她问我:“上帝也会重男轻女吗?”

确实我们看到自古以来,几乎世界所有的文化,包括那些悠久优秀的文化,多是重男轻女,男尊女卑,古希腊罗马的文化是如此,中国传统文化也是这样。因此,不独妇女在政治和社会地位上受歧视,即在家庭中也受到不公平的待遇。那么,上帝也会这样吗?圣经有歧视女性吗?答案是否定的。

首先我们从神的创造来看,“神就照着自己的形象造人,乃是照着他的形象造男造女(创1:27)”神对人类的两性一视同仁,绝不轻视和歧视妇女。圣经绝不提倡“大男子主义”,绝无“重男轻女”之教义。我们试想,神完全可以用泥土分别单独造出一男一女,但为何要用泥土先造一男(亚当),第二步再用亚当的肋骨(注意:肋骨者,心旁之骨也)来造一女(夏娃)呢(创2:21-22)?这岂不烦琐吗?不!神乃是要亚当直接面对面地确认夏娃是他“骨中的骨,肉中的肉”及他(她)们本是也应该是“二人成为一体”的(创2:23-24)。夏娃是从亚当的身体相同的物质所造的,是“骨中的骨,肉中的肉”的血肉关系。

女人被造成为男人的“配偶帮助者”(创2:18)。“帮助者”是用来描述耶和华是人的帮助或军事上的战友同盟,是一个同盟互助的恩惠关系,而非职务上等级的区别。所以被造时,女人没有次等或次要的地位。保罗更以“合一”观欣喜地宣告:“你们受洗归入基督的,都是披戴基督了。并不分犹太人、希利尼人、自主的、为奴的,或男或女,因为你们在基督耶稣里都成为一了。”(加3:27-28)综上所述,人类之男女乃是三位一体“合一”的神之“合一”性的伟大创造,人类不分男女皆具有上帝的“形像”和“样式”(创1:26)。

其次是从拣选的角度看,许多人都有“嫁出去的女人是泼出去的水”、“嫁出去的女人是别人的了”等观念。所以,社会上绝大多数的女人不能继承父母亲的家产,或者不能公平地与兄弟平分父母亲的产业。然而,创造我们的神却并非如此不公平和偏心:“所以,你们因信基督耶稣,都是神的儿子。你们受洗归入基督的,都是披戴基督了。并不分以色列人、希利尼人、自主的、为奴的,或男或女,因为你们在基督耶稣里都成为一了。你们既属乎基督,就是亚伯拉罕的后裔,是照着应许承受产业的了。”(加拉太书3:26-29)可见圣经当然主张男女平等,这也就是救赎的平等。

我们从圣经看到耶稣基督的来临,决定性的完成了神对两性关系的重赎,从此“或男或女,因为你们在基督里,却成为一了。”(加3:28)“叫男女不再活在律法的咒诅底下。耶稣升天后,五旬节圣灵降临,男女一同被神的灵浇灌”(徒2:1-20),藉此宣告新约时代的来临,男女一同领受建立教会的恩赐,合夥去管理神爱子的国度。一同承担大使命的差遣,将来男女又一同得奖赏,承受永生。

我们也看到保罗在《加拉太书》3章26节提到的:“所以,你们因信基督耶稣,都是神的儿子。”我们要知道当保罗对加拉太的姊妹说:“你们都是神的儿子”时,他指的是在当时以及如今许多地方拥有长子权利或者继承权的儿子,而这些权利是女儿没有的。但你知道吗?这里保罗就好像在说:“我告诉你们,你们是儿子。”j你将像儿子一样继承父亲的产业。如果我们抓住这个翻译问题不放,非要把它翻译成“儿女”,那么对姊妹说“你与儿子平等”的这句话就失去了力量。当我称呼你儿子的时候,我是在说你可以继承产业。保罗继续这样说:所以女性和男性一样,都是作为儿子承受亚伯拉罕的应许。这就是圣经的出发点。

有许多人之所以认为圣经鼓吹男女不平等,完全是因为他们不明白“平等”的定义。所谓平等,应该是指在“共同点”上平等,在“不同点”上就无法平等。例如,男人是人,女人也是人,因此不论男女都应该有平等的人权,都应该有平等的机会得救,但女儿在一生中的工作和儿子相比有许多不同,她能生孩子,儿子不能生孩子。这就是她拥有的祝福,是儿子没有的。但是,男人力大,女人会怀孕生子,这是不同点,在这样的不同点上永远不可能做到平等。请问要女人去做搬运重物的工作平等不平等?请问叫男人去生育和乳养婴孩平等不平等?由于性别的差异,你能成为什么样的人、做什么事有很多不同,但最关键的一点就是,男性和女性都是按着神的形象造的,在神面前有同等的价值,且被命定从神那里继承产业。

最后生命价值的平等。神在《圣经》里说:“儿女是耶和华所赐的产业”。神没有单单说只有男孩或者只有女孩是祂所赐的产业,乃是说男女孩都是。这处经文明确提示我们:男人、女人的生命价值是等同的,在神的眼中是平等地位的,即 “所怀的胎,是祂所给的赏赐”,这里没有区别男胎、女胎,而是胎中的或男或女都是祂恩赐的。我们也看到主耶稣基督降世为人,并且为人类 犯罪的缘故被钉死在十字架上,祂流出了宝血,死后被埋葬,第三天复活,从而成就了神对世人的救恩。主耶稣基督用祂替死的重大生命代价救赎了男人,也同样救赎了女人,并没有性别之分,更没有设立第二套救恩方法。

即使在过去人类特别歧视妇女的时代,圣经亦记载了许多优秀和伟大女性的事迹,给予了积极公正的评价与肯定。我们可以从耶稣对妇女的同情、怜悯,对于长期处于较低社会地位的妇女来说,无疑是一道灿烂的曙光,唤起他们对实现自身价值的想往。基督赋予了妇女尊严、自由和权利,由此,在教会初期就出现了一大批虔诚的女信徒,耶稣受难时,她们勇敢的和耶稣同行,特别是一些女信徒的热心侍奉,受到耶稣的表扬和肯定。

从圣经中我们也看到神乐于使用女人当领袖,作他话语的出口,成为拯救其子民的器皿。旧约中有——多国之母撒拉、摩西的姐姐、先知米利暗(大卫的先祖、因信蒙恩的喇合巾帼英雄、女士师底波拉、敬畏神、孝敬婆婆的路得先知撒母耳的母亲哈拿、力挽狂澜的王后以斯帖等。

新约中有——耶稣的母亲、顺服神的马利亚(路1:26-38、46-55),先知约翰的母亲、义人以利沙白(路1:5-6),拉撒路的姐姐、忠心爱主的马利亚(太26:7-13),使徒马可的母亲马利亚(徒12:12-17),敬拜神的吕底亚(徒16:14)及女执事非比(罗16:1-2)等。

小结:透过以上的分享让我们知道圣经非但没有歧视妇女,相反,耶稣在世上时以极大的恩惠对待那些地位低下、卑微的妇女,在人类对两性偏倚的堕落文化中,神公义的光辉却在圣经历史照亮万代,这福音成为历代妇女追求平等最可靠的基础,所以,神更使用基督徒们在世界各地提高妇女的地位,使受欺压者与欺压人者都同得自由释放。

注:本文为特约/自由撰稿人文章,作者系广东一名牧师。文中观点代表作者立场,供读者参考,福音时报保持中立。欢迎各位读者留言评论交流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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