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杀子“出于母爱” 荒谬言论曝露人性丑恶

俗话说“虎毒不食子”,然而近日广州中院审理的一起凶杀案件经媒体披露之后,令笔者极为震惊:一名为人母者在离婚之后,先是拒绝前夫给7万元的财产,而后离婚第二天便将自己曾经的婆婆砍死,理由是离婚是因为婆婆造成的,又亲手持刀残忍的杀害自己亲生的3岁儿子,这位母亲在法庭上辩称是出于母爱,“不想以后别人说他妈是个杀人犯!”

杀子是出于母爱?!这是何等冷酷无知之辩解!无论从哪一个角度理解,作为一个母亲,从来都不是以伤害孩子的方式来表达爱。圣经上说,儿女是父母的荣耀,是父母的产业。作为父母应该有对子女最基本的爱护之责,特别是孩子还小的时候,无论是法律还是道德层面来说,以杀害之举来表达母爱,实在是不可取的。

腾讯网友对此无不悲叹:鲜活的生命,疯狂的爱,因为无知,逻辑思维竟然如此的极端狭隘,应当举国反思!

反思生命,任何生命都是一个个独立之个体,神圣而不容侵犯,哪怕是母亲亲生的孩子,是血脉相连的兄弟姐妹,没有人有权利夺去他人之生命。中国封建时代的三纲五常早已废弃,“君叫臣死臣不得不死,父命子亡子不得不亡”这种封建余毒竟然还存留在当今文明倡导之法制社会中。这是对生命丧心病狂地践踏,是对一种漠视而非是出于爱。

反思母爱,母爱大多是细腻,是呵护,是慈祥,是担当与背负。如果一个人以爱之名义行伤害他人之实际,这等人无论是谁,都为世所不容。于是艰难处境,于是检验爱之真伪。真爱乃是造就于人,而非毁灭一个人的生命!“真正的母爱是可以为了孩子忍受一切的痛苦”网友“萌宝宝”说。

若我们单从该案进行反思,可以看出这位杀死亲生儿子的母亲实在是一个极度自私自利之人,是一个“很不称职的母亲”(网友陈思滢言)。

“她(这位邪恶的母亲)玷污了母爱的神圣!没有人性的人还有什么资格说母爱。。。”有网友严厉斥责道。

伪善之爱通常会以一时的冲动作为表达的途径,在众网友们的反思中,“冲动是魔鬼”一时间亦成为人们反思的结论之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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