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谈家暴问题:暴力≠服从

起初,人类始祖亚当夏娃犯罪之后,神对他们夫妻进行了宣判;由于他们夫妻是人类的始祖、代表着全人类,所以这次的宣判也就等于是针对全人类的,世界中的每一个人都会在这个宣判之下,无法逃脱。

宣判的涉及到方方面面;其中有一个宣判是关于夫妻关系的,尤其是妻子,经上说:“我必多多加增你怀胎的苦楚,你生产儿女必多受苦楚。你必恋慕你丈夫,你丈夫必管辖你。”(创3:16)

显而易见,自从他们夫妻违背禁令,犯罪之后,他们夫妻关系就出现了极大的问题;由之前彼此“帮助”的关系,变为妻子恋慕丈夫,丈夫管辖妻子的关系,而且还是“必”管辖。所谓的“管辖”,乃是指夫妻关系自此之后发生了本质性变化,向着男尊女卑、男主女附、男大女小的方向发展。

事实上,也正是如此。我们在现实中会发现甚至也经历到夫妻关系由于犯罪所导致的恶果,不再是相互帮助,很多的时候乃是相互猜忌、相互争辩、相互打骂。基本上可以肯定的是,夫妻在这种犯罪之后的关系中相处生活,且任由着私欲发展的话,受害方往往都是妻子,而不是更为强壮的丈夫。

比如近期弟兄就接触到了这样的一对夫妻。这对夫妻的年龄差距较大,丈夫比妻子大了二十岁以上;按这种情况来说,丈夫如同爸爸一样的年龄,应该很会爱护自己的妻子、会对妻子如同掌上明珠一样去宠去爱。

可是,事实上确非如此。这对夫妻关系就如同经上说的那样“你必恋慕你丈夫,你丈夫必管辖你”,丈夫对妻子管辖的最为直接的办法与体现就是暴力。我们从那位妻子的口述中得知,他的丈夫隔三差五就会打她,反正只要是一喝酒、一不听话就要挨打;而且一次比一一次严重。

除此之外,这位妻子还忍受着语言暴力、精神折磨、物质的限制等等。据那位妻子说,她的丈夫只要一不开心就会拿她出气,说她长得丑,没人要;说她无所事事,什么都做不了,若是离开他,连养活自己都难;而若是那位妻子,外出工作的话,她的丈夫又会说她尽不到妻子当尽的家务等责任。

她的丈夫为了能够管得住她,让她依附于他,竟然连哄带骗把妻子所有的钱财收走,就是希望她每用哪怕一分钱都要开口去要。为什么会如此呢?对于这种情况,我们不甚理解,觉得现代文明社会、女性能够独立养活自己的社会不应该、也不应当发生这种事情。

可是,现实的情况就是如此。而且还不是一例,因为我们经常可以通过媒体得知一些名人家暴自己的妻子甚至孩子。那些名人、有钱人、更有地位、品味的家庭都是如此,更何况那些一般的家庭呢?尤其是男权思想比较严重的闭塞地区呢?

对于为什么会如此的问题,那位妻子给了我们她自己的答案。她说她的丈夫之所以对她有诸多的暴力,乃是因为她丈夫以为作为妻子的必须要服从自己的丈夫,若是妻子不服从的话,那就拳头解决问题,反正男人的拳头比女人的重,男人在此事上绝不会吃亏,要打到女人服从为止。

此外,那位妻子说她的丈夫也有后悔的时候、道歉的时候,只是这样时候越来越少;取而代之的是更多的暴力。她说她丈夫在清醒的时候,也有说他自己需要去看心理医生,自认为心里有问题;因为他自己的想法与做法确实已经超乎了正常人,正常人很难会有一些不着边际与超越界限的举动。

其实,对于妻子应当顺服丈夫的说法,我们圣经中也有教导,而且我们也是如此去执行的;只是,以暴力相待、以暴力等同于顺服的做法是我们绝不愿意看到的,也绝不是从圣经而来的;她丈夫的这种做法,绝对不是圣经中“妻子应当顺服丈夫”的本意,而是反其道而行。

你们作妻子的,当顺服自己的丈夫,这在主里面是相宜的。你们作丈夫的,要爱你们的妻子,不可苦待她们。(西3:18-19)明显可见,圣经中教导我们夫妻之间相处有一件相宜的事,那就是妻子应当顺服自己的丈夫,只是这个顺服并非指的是对丈夫要服服帖帖、凡事听话;这乃指的是男女有别,分工不同、功用不同,从分工与秩序的角度而言,妻子应当去顺服、尊重家庭秩序的维系者。

此外,圣经中对丈夫也有个明确的要求,那就是要爱妻子,不可苦待妻子;显然,这与暴力正好相反。通过这处经文教导,就给了我们一处夫妻之间相处的图景,那就是为头的丈夫应当去爱护自己的妻子,决不能以暴力对待;而作为妻子的也应当去顺服自己的丈夫。这种图景一旦任何一方发生倾斜、失轨,那么必定会产生不和谐的夫妻关系。因此夫妻双方唯有各尽本分,才会营造出和谐的夫妻关系。

注:本文为特约/自由撰稿人文章,作者系江苏一名传道人。文中观点代表作者立场,供读者参考,福音时报保持中立。欢迎各位读者留言评论交流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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