back icon
header logo
search logo
share logo
反家暴立法公众态度鲜明 家庭和睦才有社会和谐

俗话说“清官难断家务事”,现实社会历来给予人们的意识是家庭问题属于“人民内部矛盾问题”,再什么闹腾都不该对薄公堂之上,不然就有碍家之和睦、社会之长治久安。然而,随着我国公民法制意识的不断提升,借助法律手段来处理“家庭中的某些问题”逐渐为人所接受。

近日,全国妇联权益部联合华坤女性生活调查中心进行了一次“反家庭暴力立法公众态度调查”并公布调查结果。从这次调查中可以看到,首先,认同家庭暴力属于违法行为的占86.0%;有84.9%的被调查者认为有必要进行专项立法来规范、制裁家庭暴力;而超过九成的受访者支持全国妇联和有关部门全力推动“反家庭暴力立法”。这一调查结果可以说是法律要介入家庭暴力事件业已可行,已经为世人所普遍认同与接受。

反家庭暴力立法,若只是单从法制社会这一角度来看,实为一种进步的尝试,不管立项论证通过与否,最终又能否形成成文之法律,此刻来看民众立法之呼声已经较为一致,当给予足够重视。然而,这也仅仅只是就家庭暴力这一类事件而言,那么是不是一切的家庭问题都要诉之于法才行呢?法律,真的可以从根源上解决家庭的各样冲突、矛盾么?

法律源自现实的需要,也是为了规范现实中的一些行为而订立。家庭暴力因其危及到当事人的人身安全,其性质已经不再单纯属于“家庭内部矛盾”,制定相应的法律来保护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为必要之举。然而,所当反思的是,法律不能杜绝家庭暴力,至多只是起到威慑、惩罚之功效,要想真正减少乃是根除家庭暴力事件的发生,唯有从每一个家庭成员入手。

家庭,是社会的组织细胞,是国家的根基,我们常说“家和万事兴”。国家要稳定,必要是要每个家庭首先稳定,而家庭的稳定,却并不是一部法律所能促成得了的。这是实在话,虽然法律肯定是需要的,然后更需要的是每个家庭成员在维护家之稳定上的尽心尽力。查看不少曝光出来的家庭暴力案件,比如此前李阳殴打妻子的家暴行为,白静被其夫残杀致死的极端家暴行径,都是令人深感治家之不易。

现代人因为忙碌的工作、不规律的生活,使得家庭观念逐渐有了改变,一位一时独生的事业型女士如此认为:家,没有更自由,有了家就会避免不了冲突摩擦、矛盾打闹,还不如一个人过更好。

而一位有两个孩子、同时又要养育一位老母亲的中年父亲如此说,一家人在一起很知足,但是也有不小压力,有时候会因为一些小事也能引发大的分歧和冲突,闹得全家人都很不开心,要维持一个家现在很不容易……

的确,因为压力,因为心意不相通,因为各有各的想法……这一切最终引发的就是家庭的不和,进而就会产生家庭的暴力,乃是升级至家庭成员之间的血腥凶杀。反思一个个家庭暴力案件,在结合此前北京妇联推出的“和谐家庭建设评价指标体系”,让人对如何促进家庭和睦、美满有了一次安静的思考。

如今,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家庭和睦,不仅仅只是物质上的富足,更有精神以及信仰层面的追寻。比如一个家如果在三观(世界观、人生观和价值观)有较为一致的认同,“一般(这样的家庭)成员之间不会有大的冲突,就算有冲突,也可以坐下来商议,能很快地拿出一套解决的方案。”一位全家都信上帝的基督徒父亲如此对记者说,这位父亲认为,同一的信仰,可以促进家庭成员之间更加亲密的生活在一起。是信仰造就了家庭的美满。

在基督教的信仰里,耶稣教导世人说:使人和睦的人有福了,因为他们必称为神的儿子。“神的儿子”是“和睦之子”,当个体有和睦的品质,则家庭易于和睦,当家庭有和睦的气象,则国家必将和谐稳定。

京ICP备07014451号-1 |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25431© 福音时报版权所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