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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否与非基督徒结婚?

可否与非基督徒结婚?我接触过的教会有三种观点:一、儿子娶进来可以是非基督徒,女儿嫁出去就要是基督徒的家庭,因为娶进来的虽是非基督徒,但毕竟来到基督徒家庭里,可以使她们成为基督徒;女儿若是嫁到非基督徒的家庭,可能会离开主跟随他们拜偶像。二、不管是娶进来,还是嫁出去都可以是非基督徒;他们认为跟非基督徒结婚,可以把福音传给他们,以至带领他们悔改归向神。三、认为男大当婚,女大当嫁,既然到了婚嫁的年龄就应该结婚,不管是否有相同信仰,更何况现在教会的情形是姐妹多于弟兄,要在主内选择婚配是很难的,既然这样,不如找到适合的配偶嫁娶。这第三种观点很现实,没把信仰当作一回事,他们为了结婚而结婚。

第一、二种的观点值得我们商榷,他们与非基督徒结婚,为了拯救失丧的灵魂。现实生活中有没有因为基督徒非基督徒结婚,使他们得到救恩呢?这是一个不容否认的答案。教会中有些弟兄姐妹会说:你看某某姐妹,以前也是不信的,嫁到我们基督徒家庭来多么热心,而我们这些基督徒哪比得上比她们?当有些姐妹要嫁到非基督徒家里,他们也会说:某某姐妹,不是也跟非基督徒结婚,最后把他们都带来归向神。这些都是真实,但成功的例子是非常少了。再者他们认识神,或者他们能热心的侍奉神,是因为与基督徒结婚?若是这样,为什么很多基督徒与非基督徒结婚,至今他们的配偶依然还不认识神?若是因为与基督徒结婚而热心侍奉神的话,为什么他们的配偶至今依然冷冷淡淡,对神毫无信心?可见,一个人会信主、会热心侍奉神,离不开神的恩典和神的道。 

圣经告诉我们,悔改是神恩典的作为,因为神在创立世界之前,已经在基督里拣选了我们,如今神藉着耶稣基督的福音来呼召,“凡预定得永生的人都信了。”(徒13:48)也许是他们的配偶将福音传给他们,也许是教会的传道人或弟兄姐妹将福音传给他们,藉此神呼召他们悔改。至于那些能热心侍奉主的人,是神的恩典和道苏醒了他们沉睡的灵,使他们觉醒过来。 

另外,基督徒要带领他们的配偶悔改,所付出的代价是很大的,其中所受的辛酸非我们这些外人所能够了解的。在现实中,我们看到的是很多与非基督徒结婚的基督徒,不但没有带领他们的配偶悔改,反而顺从对方而离开了神。   

保罗说,“你们和不信的原不相配,不要同负一轭。义与不义有什么相交呢?光明与黑暗有什么想通呢?基督和彼列有什么相和呢?信主的和不信主有什么想干呢?神的殿与偶像有什么相同呢?”(林后6:14-16上)保罗在这段经文中是不是禁止基督徒与非基督徒结婚呢?陈济民博士认为“轭”是指盟友的意思,他不认为是指着婚姻说的,他引用韦白的结论:“不大可能的:与不信者结婚。与上下文不合,不是所引用的旧约经文的内容,也不是本书的争论点。”柯鲁斯博士也认为不是指着婚姻说的,“但他指的是什么样的同伴?是不是指婚姻伴侣,或是一般性的指不要与外邦人同行异教礼仪?从以下经文(15-16节)的亮光来看,后者较为可能。”但这段经文也是指着婚姻说的,“同负一轭”在希腊文是由“其他、异样”和“负轭”复合而成的。《新约希腊文解经<哥林多前后书>》说:“只有七十士译本在利19:19的‘与异类配合’可能是由这个动词变化而来的形容词。利未记的经文指的是不同动物之交配。这里用轭来表示婚姻的关系,也以轭表示其他的联合。信与不信的,属于不同的类别,不应该进入婚姻关系中,也不应该同伙。”由此我们可见,信徒与非信徒不能结婚。

第一方面,不同信仰的人,他们生存的观念不同。

不同的信仰,就有不同的生活方式;不同信仰的人,他们的世界观、人生观、价值观是不同的。生活上冲突、矛盾,更多是观念不一样引起。创世记26:34-35节里记载到以扫娶了两个迦南本地人的女子为妻,就是赫人比利的女儿犹滴和赫人以伦的女儿巴实抹。但这两个外邦的女子“常使以撒和利百加心里愁烦。”以扫娶外邦女子为妻,是违背了亚伯拉罕定的规矩:不可娶迦南人的女子为妻。亚伯拉罕为何会立此规矩呢?邝炳钊博士说:“他知道和亲身经历过迦南人罪大恶极、敬拜偶像,因此不想以撒误入歧途,像迦南人道德堕落。这是他不想以撒娶迦南女子的主因。”这也使我们想起耶和华神后来对以色列人说的“我要领你们到的迦南地,那里人的行为,也不可效法,也不可照他们的恶俗行”。(利18:3)迦南人不认识真神,他们的生活是充满拜偶像的习俗。以撒的家庭是认识真神,以侍奉耶和华神为乐的。但以扫将这两个迦南女子娶进来的时候,随之她们也将她们的风俗习惯带进以撒的家庭。两种不同的信仰必定会带来两种不同的生活习惯,这样会起摩擦、闹纷争。

第二方面,不同信仰的人,他们教育的观念不同。

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,父母对孩子成长的影响是不可替代的。可是不同信仰的人,他们对孩子的教育也不一样。

亚哈是以色列人,拜上帝的后裔,他的妻子是外邦人。当亚哈与耶洗别结婚时,耶洗别将她的宗教信仰带进以色列,使以色列陷在拜偶像中,本来以色列人的宗教信仰,耶和华神已经不喜悦了,因为他们在但和别示巴这两个地方设立金牛犊,来代替耶和华神。自从亚哈与耶洗别结婚后,他们就有了新的偶像崇拜;并且耶洗别在以色列境内还眷养400位亚舍拉的先知。耶洗别这个人很强悍,亚哈的性格很懦弱,很多事都是耶洗别帮他拿主意的。名义上亚哈是以色列的王,实际上背后是耶洗别在操纵。耶洗别拜偶像的信仰和强悍的性格,影响和遗传给了她儿女。亚哈死后,他的儿子亚哈谢继位,圣经对他的评价是“他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恶的,效法他的父母,又行尼八的儿子耶罗波安使以色列陷在罪里的事”。(列上22:52)当他生病时,他差派他的使者去求问以革伦的神巴力西卜,以至神差遣他的仆人以利亚去责备他“你们去问以革伦巴力西卜,岂因以色列没有神吗?”过不了多久亚哈谢就死了。她的女儿亚他利雅也跟她一样既拜偶像又作风强悍,当亚他利雅与犹大国王约兰结婚时,就将她母亲的宗教信仰带到了犹大国,“他行以色列诸王所行的,与亚哈家一样,因为他娶了亚哈的女儿为妻,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恶的事。”(列下8:18)约兰死后他儿子亚哈谢继位,可犹大王亚哈谢也受他母亲亚他利雅影响,敬拜偶像,“他母亲名叫亚他利雅,是以色列王暗利的孙女。亚哈谢效法亚哈家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恶的事,与亚哈家一样,因为他是亚哈家的女婿。”(列下8:26-27)亚哈谢死后亚他利雅干脆把王室都剿灭了,自己篡位。耶洗别是拜偶像的人,亚哈因着与她结婚,把两个家庭、两个国家都陷入了拜偶像的罪恶里。她拜偶像的风俗、强悍的性格、霸道的作风都遗传给了她的子女。

第三方面,不同信仰的人,他们的性观念不一样。

性,是神创造,是好的,也是纯洁的。圣经里有卷书是《雅歌》,是专门歌颂爱情的。一卷歌颂爱情的书能列为圣经,这说明真正的爱情在神的眼中是纯洁的,也是高贵的,“爱情,众水不能息灭,大水也不能淹没,若有人拿家中所有的财宝要换爱情,就全被藐视。”(歌8:7)这也是基督徒的性观念!

在圣经的另一卷书《罗马书》里,说到拜偶像的人对性的观念,“因此神任凭他们放纵自己可羞耻的情欲。他们的女人把顺性的用处变为逆性的用处;男人也是如此,弃了女人顺性的用处,欲火攻心,彼此贪恋,男和男行可羞耻的事,就在自己身上受这妄为当得的报应。”(罗1:26-27)这两节经文不仅说到同性恋是罪恶,也在指出拜偶像的人扭曲了性的观念,产生变态的性行为。冯荫坤博士说“女人那些‘违反自然的性行为’,乃是不涉及自己(即女性)性器官的、与异性的性行为;男人的变态行为,也不涉及女性性器官的、与同性的性交;‘同样’所指,是两者都是不涉及女性性器官的、违反自然的性行为。”最后冯博士说,“保罗特别在这两节提出这些反常的性行为,也许是因为这些行为特别生动地说明,外邦人如何扭曲了神创造的秩序。造化之主造男造女,是为了他(她)们彼此,要他们彼此忠贞,生育繁殖。当女人从事违反自然的性行为,或是男人进行同性恋的活动时,她或他外在、可见的行动就标示着她或他们内在、属灵的实在情况:拒绝了创造主的计划。”对于拜惯偶像的人来说,性不是高尚的、纯洁的、尊严的,乃是放纵、发泄,是想从里面找到自己的乐趣。

斯托得牧师说,“基督徒婚姻的选择,必要是基督徒。这一点,圣经明文记载‘你们与不信的,原不相配’。”他接着说,“婚姻不是一种为了方便人类而有的社会习惯。它是神所设立的制度。婚姻是人际关系中最深刻的一种。在他计划中,婚姻不单是身体,感情,理智和社交的亲切联合,并且也是属灵的联合。一个基督徒与不能在属灵上合而为一的对方结合,不但违背神,也错过了他在这联合中所命定的美满福气。同时,这种婚姻所生的儿女也会处在危险中。因为他们要面对家庭中宗教的冲突,无法从父母身上获得他们应该接受的基督教教育。事实上,基督徒的悔改是这样彻底,以致我们对婚姻和两性关系的整体态度也大有改变,从自私而生的不洁,变成神圣的甜蜜和优美的事。我们开始看到性的本身——男女的基本区别及彼此的需要——乃是神的创造,而性关系——性在肉身的表现——也不会再因自私的不羁而变的卑贱,放任和无情,而是照着造物主所命定的,成为良善,正确的爱的表示和神圣目的及人性的满足。” 

根据以上的分析,我们不建议与非基督徒结婚,但对于到达婚配年龄的弟兄姐妹,我们要怎么办?     

第一、要有交托的心。我们要明白,婚姻乃是神设立。当时神让亚当自己去寻找自己的配偶,结果找不到,神就使亚当沉睡,用他的肋骨造一个女人,也把这个女人带到他的面前,使他们成为夫妻。亚当的配偶是神为他预备的,也是神带到他面前的。神既然设立婚姻,他必定会为你预备配偶的,除非神给你独身的恩赐,不然你会在神的恩典中结婚建立家庭。我认识一位大龄的姐妹,在父母的眼中已经超过结婚的年龄了,无论别人怎么介绍,只要对方是非基督徒,都不接受。可是父母为她的婚姻焦急,她自己只能交给神,让神来为她预备。时候一到,神就将她的配偶,一位弟兄带到她的面前,使他们结为夫妻。神既然是万有的主,他掌管过去未来,也掌管着我们的人生;神也是慈爱的神,他会眷顾我们的,将你婚姻大事交给他,他不会令你失望!

第二、要有忍耐的心。忍耐是基督徒成熟的标记之一,神迟迟没有将配偶带到我们面前,或许他要藉此操练我们的坚忍。神是按着他所定的时间成就的,“凡事都有定期,天下万务都有定时。”(传3:1)我们急也急不来,只能在神所定的时间里,学习忍耐!神知道我们在哪时适合结婚建立家庭,也知道我们哪时适合生育孩子。在神所预备的配偶还没出现时,我们只有忍耐的等候。

第三、要有领人归主的心。卡森博士说过一件事,当时他在加拿大多伦多的一间教会牧会,一天有位姐妹带着她的朋友来,是不信的异性朋友,卡森博士就与这位姐妹的朋友建立起友谊的关系,神恩典的作为在他的身上动工,藉着卡森博士的传道和牧养,他终于悔改归向神,之后姐妹和她的朋友确定了恋爱的关系,再后来两个人结为夫妻,现在他们都在教会里热心的侍奉上帝。

注:本文为特约/自由撰稿人文章,作者系深圳一名传道人。文中观点代表作者立场,供读者参考,福音时报保持中立。欢迎各位读者留言评论交流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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