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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督徒如何与非信徒来往?

基督徒是上帝的儿女,在这个世界上不单是世界的一份子,也是属天的一份子。上帝在地上建立了教会,所以基督徒交往的群体主要有两个,一个是教会中的肢体同工们,另一个就是世界中的人,即没有信耶稣的人,他们也应当是基督徒交往的对象。

但很多基督徒往往会区别对待交往的对象,尤其是一些比较热心、注重属灵追求的基督徒,他们更喜欢与教会肢体交往,而没有信耶稣的人则不太放在心上,甚至有些基督徒会排斥与非基督徒交往。这样的事例比较多,在我们周围有很多这样的基督徒。在一次同工交流会上就聊过相关的话题,通过那次交流使笔者以及与会的同工们看清一个事实,那就是基督徒的朋友大多数都集中的基督徒圈子里面,再就是与一些亲戚来往较多,其他朋友很少。此外,一些同工们还多是出于“亲戚”关系在与亲戚来往走动,但彼此之间并没有什么共同话题,因为在很多方面双方的想法差别很大。所以,大部分同工们心里面还是倾向于与主内肢体多来往,虽然彼此之间没有什么血缘关系,但是可聊的共同话题比较多,能够聊到一块,感觉比较亲,不是亲人胜似亲人。

处于这种人际状态以及有这种认识的基督徒并不在少数,很多肢体可能都是如此。那这种人际状态合适吗?需要调整吗?我们可从两方面来看:一方面,基督徒与基督徒之间的来往,乃是神的旨意。神建立教会的目的之一,就是要基督徒在一起建立亲密的关系,彼此间相互安慰、鼓励,同奔天路,一起敬拜上帝。因此,基督徒之间良好关系的建立乃是神的旨意,而且对自身的成长也有好处。相反,若是一个基督徒排斥与肢体们建立关系,那就不正常,不仅对自己不利,也枉费了神所建立的教会。另一个方面,基督徒也需要与非基督徒建立良好的关系。基督徒一定要知道世界中并非只有基督徒,除了基督徒之外,还有很多的群体。因此,基督徒不能自以为是,以为世界中只有基督徒最幸福、最公义,其他人都是罪人,活在水深火热之中。这种看法极不合适,不仅会使自己走进极端中去,排斥与他人交往,也会形成别人与基督徒之间的对立,互不往来。

那基督徒应当对非基督徒持什么样的态度和认识呢?圣经中有很多这样的事例,如教会在建立之初,《圣经》中记载:“得众民的喜爱。”(参使徒行传2章47节)此话言简意赅,说明教会不仅得到了神的喜爱、内部成员彼此之间的喜爱,就连处于外部的非基督徒,他们也喜爱教会中的人。这说明基督徒要争取在非基督徒心中留下好印象,而不是留下令人讨厌的印象。另外一个是主耶稣的吩咐。主耶稣升天之际,对门徒们有一个要求,也就是通常说的大使命。他说:“天上地下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。所以你们要去使万民作我的门徒,奉父、子、圣灵的命给他们施洗。凡我所吩咐你们的,都教训他们遵守,我就常与你们同在,直到世界的末了。”(马太福音28章18节至20节)

从以上两处经文事例可以看出,基督徒对非基督徒态度应该是积极的,应该是主动与之来往,而不是被动的躲避、排斥。然而,基督徒在与非基督徒来往的时候,也有以下方面需要注意。

一是要注意把福音带给所来往的非基督徒。福音乃是好消息,关乎着个人的命运走向,所以应当把这个好消息与朋友分享,好使他们也能够得到基督耶稣的拣选,同奔天路。当然,我们也要知道传福音并非是与非基督徒来往的唯一目的,若是来往对象很难接受福音,我们也不需强人所难,只管等待合适的机会再说。

二是要注意保持一定的原则与定力。俗话说,近朱者赤,近墨者黑。在与非基督徒朋友来往的时候,难免会有生活习惯等方面的交流与碰撞,对于我们来说,若是无法把福音传给他们,自己也要避免被朋友的宗教信仰以及不良的习惯所影响。基督徒总要有个立场,好的我们要给予支持、赞赏,不好的行为习惯,我们坚决不能跟从,免得陷于罪恶之中。

三是在与非基督徒尤其是在与有其他宗教信仰的朋友来往时,不要怕因为信仰不同而沾染污秽。我们要知道,与非基督徒有来往,不仅神不禁止,而且还给予支持,所以神根本不会怪罪于祂的儿女,更不会进行惩罚。其实,神所怪罪的或者不喜欢的乃是随从别人宗教信仰以及罪恶的基督徒。这两者我们要区别看待,只要不随从别神以及恶事,只管来往,用不着揪心。

注:本文为特约/自由撰稿人文章,作者系江苏一名传道人。文中观点代表作者立场,供读者参考,福音时报保持中立。欢迎各位读者留言评论交流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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